五部委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
網訊:昨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等四部發布了關于加強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節[2017]178號),意見指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部署,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工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進綠色制造,減少工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實現綠色增長,現對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云南省、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部署,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實施中國制造2025,扎實推進《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緊緊圍繞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要求,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加強工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以企業為主體,執行最嚴格環保、水耗、能耗、安全、質量等標準,強化技術創新和政策支持,加快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改造升級,不斷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引領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
到2020年,長江經濟帶綠色制造水平明顯提升,產業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傳統制造業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強度顯著下降,清潔生產水平進一步提高,綠色制造體系初步建立。與2015年相比,規模以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8%,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下降20%,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重點行業水循環利用率明顯提升。全面完成長江經濟帶危險化學品搬遷改造重點項目。一批關鍵共性綠色制造技術實現產業化應用,打造和培育500家綠色示范工廠、50家綠色示范園區,推廣5000種以上綠色產品,綠色制造產業產值達到5萬億元。
二、優化工業布局
(一)完善工業布局規劃。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嚴格按照長江流域、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強分類指導,確定工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構建特色突出、錯位發展、互補互進的工業發展新格局。實施長江經濟帶產業發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產品目錄。嚴格控制沿江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印染、造紙等項目環境風險,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新建重化工項目到長江岸線的安全防護距離,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
(二)改造提升工業園區。嚴格沿江工業園區項目環境準入,完善園區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環境監管體系和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開展現有化工園區的清理整頓,加大對造紙、電鍍、食品、印染等涉水類園區循環化改造力度,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園區實施改造提升或依法退出,實現園區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全面推進新建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強化園區規劃管理,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適時開展跟蹤評價。嚴控重化工企業環境風險,重點開展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區域定量風險評估,科學確定區域風險等級和風險容量,對化工企業聚集區及周邊土壤和地下水定期進行監測和評估。推動制革、電鍍、印染等企業集中入園管理,建設專業化、清潔化綠色園區。培育、創建和提升一批節能環保安全領域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促進園區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
(三)規范工業集約集聚發展。推動沿江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電鍍、化學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動位于城鎮人口密集區內,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能滿足相關要求和不符合規劃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施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到2020年,完成47個危險化學品搬遷改造重點項目(見附件1)。新建項目應符合國家法規和相關規范條件要求,企業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等要依法履行相關手續。實施最嚴格的資源能源消耗、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標準,對重點行業加強規范管理。
(四)引導跨區域產業轉移。鼓勵沿江省市創新工作方法,強化生態環境約束,建立跨區域的產業轉移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創新區域產業合作模式,提升區域創新發展能力。加強產業跨區域轉移監督、指導和協調,著力推進統一市場建設,實現上下游區域良性互動。發揮國家產業轉移信息服務平臺作用,不斷完善產業轉移信息溝通渠道。認真落實長江經濟帶產業轉移指南(見附件2),依托國家級、省級開發區,有序建設沿江產業發展軸,合理開發沿海產業發展帶,重點打造長江三角洲、長江中游、成渝、黔中和滇中等五大城市群產業發展圈,大力培育電子信息產業、高端裝備產業、汽車產業、家電產業和紡織服裝產業等五大世界級產業集群,形成空間布局合理、區域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五)嚴控跨區域轉移項目。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化學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產業的跨區域轉移進行嚴格監督,對承接項目的備案或核準,實施最嚴格的環保、能耗、水耗、安全、用地等標準。嚴禁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向長江中上游轉移。
三、調整產業結構
(六)依法依規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結合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依據法律法規和環保、質量、安全、能效等綜合性標準,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嚴禁鋼鐵、水泥、電解鋁、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擴能,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做好減量置換,為新興產業騰出發展空間。嚴格控制長江中上游磷肥生產規模。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國家重大工業節能監察力度,重點圍繞鋼鐵、水泥等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階梯電價執行情況開展年度專項監察,對達不到標準的實施限期整改,加快推動無效產能和低效產能盡早退出。
(七)加快重化工企業技術改造。全面落實國家石化、鋼鐵、有色金屬工業“十三五”規劃,發揮技術改造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促進作用,加快沿江現有重化工企業生產工藝、設施(裝備)改造,改造的標準應高于行業全國平均水平,爭取達到全國領先水平。推廣節能、節水、清潔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推進石化、鋼鐵、有色、稀土、裝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智能工廠、數字車間、數字礦山和智慧園區改造,提升產業綠色化、智能化水平,使沿江重化工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國前列,引領行業發展。
(八)大力發展智能制造和服務型制造。在長江經濟帶有一定工作基礎、地方政府積極性高的地區,探索建設智能制造示范區,鼓勵中下游地區智能制造率先發展,重點支持中上游地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在數控機床與機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傳感與控制、智能檢測與裝配、智能物流與倉儲等五大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和核心裝備。在流程制造、離散型制造、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等方面,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制修訂一批智能制造標準。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引導制造業企業延伸服務鏈條,推動商業模式創新和業態創新。
(九)發展壯大節能環保產業。大力發展長江經濟帶節能環保產業,在重慶、無錫、成都、長沙、武漢、杭州、鹽城、昆明等地重點推動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業集群化發展,在江蘇、上海、重慶等地不斷提升節能環保技術研發能力及節能環保服務業水平,在上海臨港、合肥、馬鞍山和彭州等地加快建設再制造產業集聚區,著力發展航空發動機關鍵件、工程機械、重型機床等機電產品再制造特色產業。加強節能環保服務公司與工業企業緊密對接,推動企業采用第三方服務模式,壯大節能環保產業。
四、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改造
(十)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引導和支持沿江工業企業依法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鼓勵探索重點行業企業快速審核和工業園區、集聚區整體審核等新模式,全面提升沿江重點行業和園區清潔生產水平。在沿江有色、磷肥、氮肥、農藥、印染、造紙、制革和食品發酵等重點耗水行業,加大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實施力度,從源頭減少水污染。實施中小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構建“互聯網+”清潔生產服務平臺,鼓勵各地政府購買清潔生產培訓、咨詢等相關服務,探索免費培訓、義務診斷等服務模式,引導中小企業優先實施無費、低費方案,鼓勵和支持實施技術改造方案。
(十一)實施能效提升計劃。推動長江經濟帶煤炭消耗量大的城市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以焦化、煤化工、工業鍋爐、工業爐窯等領域為重點,提升技術裝備水平、優化產品結構、加強產業融合,綜合提升區域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水平,實現減煤、控煤、防治大氣污染。在鋼鐵和鋁加工產業集聚區,推廣電爐鋼等短流程工藝和鋁液直供。積極推進利用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業企業的低品位余熱向城鎮居民供熱,促進產城融合。
(十二)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大力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重點推進中上游地區磷石膏、冶煉渣、粉煤灰、酒糟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大中下游地區化工園區廢酸廢鹽等減量化、安全處置和綜合利用力度,選擇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綜合利用有一定基礎的地區,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鼓勵地方政府在沿江有條件的城市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推進再生資源高效利用和產業發展,嚴格廢舊金屬、廢塑料、廢輪胎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規范管理,搭建逆向物流體系信息平臺。
(十三)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在長江經濟帶沿江城市中,選擇工業比重高、代表性強、提升潛力大的城市,結合主導產業,圍繞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改造、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等內容,綜合提升城市綠色制造水平,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推動長江經濟帶重點行業領軍企業牽頭組成聯合體,圍繞綠色設計平臺建設、綠色關鍵工藝突破、綠色供應鏈構建,推進系統化綠色改造,在機械、電子、食品、紡織、化工、家電等領域實施一批綠色制造示范項目,引領和帶動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
五、加強工業節水和污染防治
(十四)切實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在長江流域切實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加強企業節水管理,大力推進節水技術改造,推廣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快淘汰高耗水落后工藝、技術和裝備,控制工業用水總量,提高工業用水效率。開展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引導和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水效對標達標活動。強化高耗水行業企業生產過程和工序用水管理,嚴格執行取水定額國家標準,推動高耗水行業用水效率評估審查。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強對高耗水淘汰目錄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十五)推進工業水循環利用。大力培育和發展沿江工業水循環利用服務支撐體系,積極推動高耗水工業企業廣泛開展水平衡測試,鼓勵企業采用合同節水管理、特許經營、委托營運等模式,改進節水技術工藝,強化過程循環和末端回用,提高鋼鐵、印染、造紙、石化、化工、制革和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廢水循環利用率。推進非常規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支持上海、江蘇、浙江沿海工業園區開展海水淡化利用,推動鋼鐵、有色等企業充分利用城市中水,支持有條件的園區、企業開展雨水集蓄利用。
(十六)加強重點污染物防治。深入實施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從源頭減少工業水、大氣及土壤污染物排放。按行業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依法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持證排污,按證排污。重點推進沿江干支流及太湖、巢湖、洞庭湖、鄱陽湖周邊“十小”企業取締、“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工業集聚區污水管網收集體系和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規范沿江涉磷企業渣場和尾礦庫建設,推進工業企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全面達標排放。加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散亂污”企業治理、中小燃煤鍋爐淘汰、工業領域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揮發性有機物削減等工作力度,嚴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制定涉重金屬重點工業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生產工藝和技術,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長江經濟帶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工業綠色發展的重大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地方政府責任,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的橋梁紐帶作用,切實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各項工作的落實。
(十八)強化標準和技術支撐。發揮水耗、能耗、環境、質量、安全,以及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和綠色評價及服務等標準的引領作用,鼓勵各地出臺最嚴格的綠色發展標準。加大急需技術裝備和產品的創新,推動先進成熟技術的產業化應用和推廣,支撐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
(十九)落實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進一步向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水污染防治等項目傾斜,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節水治污、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等。落實現有稅收、綠色信貸、綠色采購、土地等優惠政策,加快支持企業綠色轉型、提質增效。鼓勵長江經濟帶建立地區間、上下游間生態補償機制,推動上中下游開發地區和生態保護地區進行橫向生態補償,探索區域污染治理新模式。
(二十)加強人才培養和國際交流合作。組織實施綠色制造人才培養計劃,加大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完善從研發、轉化、生產到管理的人才培養體系。依托長江經濟帶的產業和區位優勢,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鼓勵采用境外投資、工程承包、技術合作、裝備出口等方式,推動綠色制造和綠色服務率先“走出去”。
(二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加大綠色理念的傳播力度,充分發揮媒體、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綠色公益組織的作用,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傳播綠色理念,為長江經濟帶工業綠色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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